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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属于体胖之人。
我多次逼着他早起锻炼,都遭到强烈拒绝。我没有一点的办法。
前几天回老家,公公又一次说起,让老公运动减肥,并且是郑重其事的提起。
呵呵,老公这下子没的说了,只得早起陪我跑步,说是跑,也就是比走快一点,只能算是慢跑。
第一天早上,我给老公准备好运动衣裤,他虽未拒绝,但却是拖拖拉拉,很晚才跑出家门。
跑了大约1千米,已在大口喘粗气了,因他曾是体育专业的,所以硬撑着,陪我跑到了广场,已是大汗淋漓了。老公本就好出汗,属于那种没事坐那儿就汗流浃背的主,可能胖人都有这毛病,现在再这么一跑,哈哈,只看那汗珠顺着额头、眼睛、鼻尖、脖子直滴嗒,上衣已湿了大半,我倒看着有些不忍。
在广场上,慢吞吞地走着,偶尔转转身子,扭扭腰,蛮舒服的。老公曾经干过体育,虽没有什么值得称赞的成绩,但锻炼身体绝对比我在行,我除了跑步,没有别的花样,这下子好了,我也可以长点见识。正因为我除了跑步,别的都不懂,所以我自己跑时,从来不进广场的,只是从外面看里面的人做各式各样的运动。
边走边看,对于个别的运动行式,还来个品头论足,一路说说笑笑,比一个人好玩多了。
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牵着手往回走。
一路上我便告诉他,在这儿买过素馅的火烧;那儿买过干干的油条(有一次不知道,买了这儿的油条,一家人差点没把牙给交待喽。);还在那儿买过肉馅的包子等等。
呵呵,从第一早上看出,老公很开心,觉得早起挺好的,比懒在床上有意义。我听这话,比他还高兴,心里暗自盘算,结束“单身”的日子到喽。(原来都是我自己起来跑的,很无聊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傻子似的。)
嘻嘻,晨练的早上,满是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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