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所谓的大学里的大学生,来自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村里很穷,家里也穷。
我以前很老实,也不太会说话。只知道念书,因为我们这些农村里来的孩子惟有念书才有出路。进学校后他们说,我这是“土”。我知道什么叫“土”,于是只用心如止水自勉。
大学过了将近一年,同居一室的兄弟们都陆续有了女朋友,有的还陆续换了好几个,而我因为“土”,没有。我不羡慕,因为那不过是浪费钱和青春,我得好好读我的书。然而时间过的久了,便渐得生出一分不安。寝室的规矩,八个兄弟无论谁过生日都要请大家去撮一顿。饭桌上的人数从8个,9个,12个一直到15个,只有我依然孤身一人。而下一个月就是我的生日。
于是我开始考虑我的恋爱问题。我长的并不丑,个子也不算矮。寝室里最帅的阿威常对我说,如果我稍微打扮一下那可真是一表人才。我也曾偷偷摸摸照镜子,自己确实也可算是一表人才。于是,我找阿威去借西服,阿威倒蛮讲义气,二话不说便借给了我。我又拿出攒了很久的准备买书的钱买了一块很新潮却并不很贵的石英表。摩斯,鞋油自然是借他们的,如此一番,对镜一照,并不比阿威差多少。然后开始写情书,目标是一个我心仪已久却不敢向她表白的女子,我的文笔自然是没得说,两千多字一气呵成。
在大学里,有女朋友的学生总让人敬佩和嫉妒,而能够被嫉妒不也正体现一种能力吗?女朋友是供用来炫耀的资本,尽管为此你要付出另一笔不菲的用来维持物质生活的资本。
情书投出的以后几天里,我看不进书,一本书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却看不进一个字,每天早上起床总要把前一天夜里挂在床前的阿威的笔挺的西装上面的灰尘仔细掸去。然后按照阿威帮忙设计的发型仔细模仿着梳。我对自己很满意,Very good!
一般的情书大多是收不到回信的,我的也没有例外。我的生日越来越近了, 平时不太怎么关注我的室友也开始为我着急,因为在寝室的第八个生日凑满8对已经作为一项计划列入寝室的工作日程。
终于有了消息,那是一个晚自习后,我照例最后一个走出教室门,她正站在教室外的走廊上,我强起笑容上去搭讪:“呃……等人?”:等你。“她明亮的眸子里透出几分妩媚, “出去走走吧。”
“就我们两个?”今天并不是四月一日。
“就我们两个。”说着她便在前面走,于是我跟在后面,下楼梯时,我险些摔了一跤。
后来就去了操场,她说她看了我写的情书,挺有文采,她很欣赏。我说哪里哪里,她说你还蛮谦虚。我于是喏喏。好不容易才走完一圈,我急不可捺要走。毕竟是第一次和一个陌生异性如此接近,有些无所适从。我说。呃,我还……有些事,要不……明天……下午,请你吃饭?我不知是否该这样说,不免有些惴惴。谢天谢地,她爽快的答应了,于是各走各的路回宿舍,当我觉得差不多已经走出她的势力范围后,落荒而逃。
回到宿舍,我向诸位探询明天下午的对策,各位都忙自己的事,只说“尽管放心”,“你小子好福气”等等,续以几声干笑。
饭局如约而至,她仍旧是那身衣服,只是笑容比昨晚明亮。饭吃的很顺。于是我认为生日那顿饭也该是No problem了,于是偷笑。不期被她看见,也在那里笑,于是两人同笑。
生日那天-----也就是那顿饭后的第二个星期六-----大家大吃了一顿。16个人,包括她。大伙儿喝的烂醉我生平第一次喝酒,并第一次醉倒,我说了很多胡话,还吐的一塌糊涂。
第三天醒来,我躺在床上,已是下午,宿舍里空无一人,我忽而发觉我由一个土“乡巴佬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穷光蛋,二那个女的,或者说的我的女朋友却不知道正在什么地方安着些什么。
莫名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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